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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第3章 破釜沉舟 拖晋王下水

  林清菊眼皮一跳,“你又说什么浑话!”

  林秋曼死死地抓着她,摇头道:“二娘没说浑话,二娘清醒得很。”又道,“不瞒阿姐,二娘死过一回,算是想通透了,好死不如赖活,我连死都不怕,还有什么好怕的?”

  林清菊赶紧命莲心到外头守着,随后又把房门关上,转身试探问:“二娘如何让他身败名裂?”

  “我想报官。”

  “报官?”

  “对,报官。”又道,“我清清白白一个人,被韩三郎扣上无所出的帽子,往后哪家郎君还敢要我?”

  林清菊强压下内心的激动,克制道:“报官不可。”

  “为何不可?”

  “林家势小,跟忠毅伯府抗衡无异于自寻死路,若是被母亲和兄长知道你还要继续纠缠,定会将你关起来的。”

  林秋曼忙道:“阿姐放心,二娘不会生事,只是这口窝囊气二娘实在咽不下!”

  “好妹妹,阿姐又何尝不是,林家从小到大娇生惯养的官家娘子,却让韩三郎欺辱至此。无奈你夫家名门望族,咱们实在招惹不起,申诉无门。”

  “不,报官可申诉!”

  “二娘太天真!俗话说家丑不可外扬,那忠毅伯府一旦知道你报官,定会上下打点将此事压下来。”又说道,“此类细故案件对于府衙来说不过是鼠雀细事,多难告准。”

  “如此说来,这哑巴亏……二娘就得受着吗?”

  林清菊沉默不语。

  林秋曼恨恨道:“若不能出了这口怨气,我死了也落得个干净!”

  林清菊急道:“二娘莫要冲动!咱们从长计议,从长计议!”

  见威胁管用了,林秋曼以退为进,“好姐姐,人要脸树要皮,我如今已是名声尽毁,若不能为自己争口气,那活着还图个什么劲儿?”

  “可是你又能从韩三郎那里争来什么呢?”

  “争和离!”又道,“我不愿与妓子共侍一夫,争和离天经地义!”

  林清菊怔怔地望着她,只觉得妹妹太傻,胳膊终究拧不过大腿,费尽心思,也不过是徒增烦恼。

  “阿姐,你为何不说话?”

  “你这傻孩子,不撞南墙不回头。”停顿片刻,叹道,“也罢,你要折腾,阿姐便由着你折腾。不过若此路不通,便别想着再生事了,兄长可饶不了你的。”

  林秋曼展颜道:“我就知道阿姐最疼我了。”

  要报官,首先就得了解大陈律令,林文德书房里倒是有一本《陈律》。

  林清菊前去讨来给林秋曼翻阅。

  根据《陈律》法规,休妻须满足七去。

  原主在韩家逆来顺受,且品行端正,既没有不孝公婆,也没有搬弄是非,更无好妒淫-佚或偷盗等恶劣行径。

  唯有无子算是“把柄”。

  可笑的是《陈律》明文规定,凡妻在四十五岁以下无子,皆不适宜出之。

  由此可见,韩三郎的休书草率至极。

  他压根就没想过休书对原主的致命打击,只想着如何摆脱她,维护自己的新欢相好。

  林秋曼摸下巴若有所思。

  在这个时代,休妻与和离的差别是巨大的。

  休妻意味着被夫家嫌弃,而和离则是双方好聚好散,错不在女子,就算他日再嫁,也不至于无人问津。

  休妻就不一样了,名声尽毁,没几个男人敢来求娶。

  如今被扣上屎盆子,林秋曼怎么都得想办法把它抛出去。

  问题是先前林清菊已经说过,就算她不服兴起诉讼,此类细故案件也是多难告准的。

  再加上忠毅伯府的名声,衙署接到诉状定会先去通个气儿,如此这般一番,事情多半会黄。

  要怎么才能让衙署不受外界因素按律审判呢?

  林秋曼手捧《陈律》,在屋里来回踱步。

  当天晚上她彻夜未眠,既害怕怨灵入梦,又为报官一事焦头烂额。

  周氏怕她又像昨夜那样闹腾,不敢就寝,一直都在海棠院守着。

  林清菊担心母亲身体吃不消,劝道:“阿娘回去歇着吧,我来守二娘。”

  周氏欲言又止,林清菊耐心宽慰一番,才把她劝走了。

  待到三更时分,林秋曼似有了主意,她兴奋地摇醒频频打瞌睡的林清菊,说道:“阿姐,我要写一篇思过书。”